作者 brain 的所有文章

【中美律师评析】小米股权捐赠 – 究竟公益行为还是违规减持?

背景

近日,小米集团联合创始人、副董事长、执行董事林斌在6月的连续三个交易日减持引起投资者关注,林斌共减持1000万股股份,合计套现约1.79亿港元(约合人民币1.665亿元)。

对于该减持行为,有部分投资者质疑其违背承诺减持。

起因是2020年9月15日,小米集团曾发布公告称,林斌自愿承诺,自该公告日期起五年内,林斌及其控制的所有实体均不会自行酌情出其直接或间接实益拥有的本公司股份,此前已作安排的不超过1.2亿股B类股除外。“已作安排的”是指捐赠予Bin Lin and Daisy Liu Family Foundation的1.2亿股B类股,该1.2亿股B类股中的6000万股B类股此后被捐赠予小米基金会有限公司。这两个机构可自由买卖相关股份并把所得以作公益用途。

针对质疑,林斌表示,按照当初设立的法律规定,基金会的全部资产,只能用于慈善公益和教育科研相关的捐赠项目,不得用于任何个人享受。6月20日,有小米集团的相关负责人向表示,(减持套现)是做公益,具 ,体可查看他们对中山大学的捐赠事宜。

对于该回答,公众仍颇有微词,林斌将钱捐赠给自家基金会,岂不是将钱从左口袋挪到右口袋?

其基金会的运作与资金流向是否公开透明?资金进入基金会是否得到有效的监管?此次事件,看似是对林斌先生减持股票的质疑,追其根源,对现代基金会运作方式的不了解是公众对于本次事件心存疑虑的最主要原因。

复观所分别牵头了中国律师和加州律师(Bin Lin and Daisy Liu Family Foundation注册州为加州)从中国法律和加州法律角度,联合撰写本文,聊聊两地基金会的独立性、公益活动支出要求、监管模式等方面,通过法律比较带大家看一看在中美两国对基金金的运作有何不同的要求,以此最大程度上缓解公众对基金会透明度方面的疑虑。

基金会的整体监管模式 – 全面监管和底线式监管

作为运作公益慈善财产的非营利组织,基金会无论在中国还是美国加州都存在严格的监管体系,包括对其财产管理和使用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中国 美国加州
全面监管 – 资金来源、资金使用、内部治理、项目、活动开展以及税务等领域都存在严格要求和相应的监管手段。 底线式监管 – 以税务为监管导向,以周详的监管和诉讼体系为救济手段、通过信息公开等监督体系确保慈善财产用于慈善用于所承诺之慈善目的。
基金会财产监管
– 来源要合法- 没有公开募捐资质的机构不得公开募捐

– 不得侵占、私分、挪用

– 使用符合公益慈善目的以及章程

– 注销后的剩余财产必须仍用于公益目的

税收导向的监管:

– 所有资金必须用于承诺之慈善目的

-在加州,任何募集慈善资金的个人或组织都被视为“慈善受托人”或“慈善目的受托人”,并对此类资金负责

– 未按慈善目的使用财产可能导致:理事被追责、免税资格的丧失;涉及虚假陈述或欺诈的,可能承担民事或刑事责任

基金会运作要求

– 每年的公益支出必须达到法律要求或相关资质要求(例如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比例

– 每年的管理费用必须达到法律要求或相关资质要求(例如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比例

严格的信息报告/披露机制

– 慈善组织必须每年提交年表F990(联邦级别)以及F199(州级别),以确保其继续符合免税资格并未滥用其地位

– 全部或实质性全部财产转让必须至少提前20日通知总检察长

 

内部治理监管:

没有所有权;理事会为最高决策机关

– 决策不得与基金会的理事、监事有利益相关

-监事和不在基金会担任专职工作的理事不得从基金会获取报酬

-在基金会领取报酬的理事不得超过理事总数的三分之一

内部治理监管:

没有所有权;最高决策机关由章程确认,可以是理事会也可以是会员大会

– 理事问责制度:如果由于内部控制不健全或不存在、缺乏应有的注意或合理的调查,导致慈善资产被挪用、浪费或滥用,董事可能需要对此负责。这里的判定标准是,该等慈善财产损失是否可避免(avoidable)。

– 对内举报和对监管机构的举报:由于理事对可避免的慈善财产损失可能承担实质性的赔偿责任。无责理事往往需要通过向理事会正式沟通并向监管机构举报,以证明自己的无责。

– 这种理事问责制度也体现在理事与慈善组织之间的自我交易发生时。因为自我交易被推定为对慈善组织有害。理事会采取具体步骤,以确保交易对公司既公平又合理,否则可能承担个人责任。对于理事会自我保护的方式,可以将该自我交易提交给检察长审批。

 

从上表我们可以看到一个共性,无论是在中国还是美国加州,慈善组织均不存在所有权,换言之,没有任何个人或组织可以对慈善组织的财产、剩余财产主张所有权。同时,控制权的行使(包括理事会和/或会员大会)受到法律严格的限制,从机制上确保慈善财产用于所宣称的慈善目的的同时,也从机制上限制了某个或某些理事将慈善财产用于私益。

在美国加州法律框架下,对于林斌先生将其股票捐给Bin Lin and Daisy Liu家族基金会的行为,不可解读为将钱转移至自己的口袋中。更准确地说,这些财产是置于美国(联邦以及加州)严密的基金会监管体系之下。该体系将严格审查并监督捐赠资金的流向,确保其完全符合公益目的,从而保障了捐赠的透明性与合规性。

 

慈善组织财产的独立性

进一步的,无论是在中国或是美国,慈善组织的财产都具有独立性,即独立于发起人、捐赠人、受益人或理事等。

在中国,基于基金会独立法人的属性,基金会拥有对其财产完整的财产权利。基金会作为独立法人基金会财产原则上不受基金会发起人或捐赠人的财务状况或债务纠纷的影响。当发起人和其他捐赠人将财产捐赠到基金会,发起人和捐赠人不再拥有对于该部分捐赠财产的所有权、处置权和收益权,基金会财产也不对发起人和捐赠人的债务承担偿还义务。

 

在美国,被认定为501(c)(3)非营利组织也不能将资产转移给私人、进行自我交易或向其董事或高管支付过高报酬。根据联邦法律,所有501(c)(3)组织持有的资产都永久用于慈善目的,不能用于私人利益。一旦非营利组织提供的私人利益超过“附带”性质,免税资格将被取消。Bin Lin and Daisy Liu家族基金会作为501(c)(3)组织,因此需要遵守这些要求。

 

同时,加利福尼亚州法律也规定,非营利组织的资产必须永久用于慈善用途,不能用于私人利益。即使非营利组织解散,其资产也必须转移给具有相同或类似目的的其他慈善机构。任何人如果怀疑非营利组织滥用了慈善资产,可以向加利福尼亚州总检察长办公室举报,进行调查。

 

但相较于公共慈善机构在基金会资金方面的严格规定,美国,私立/私人基金会(Private Foundation)在理事会的构成方面比有更大的自由,因而对基金会所获收入或资产的使用有更大的控制权。

私立/私人基金会的理事会可以完全由朋友和家庭成员组成,但禁止将资产用于私人利益的规定仍然适用。Bin Lin and Daisy Liu Family Foundation属于私立/私人基金会(Private Foundation)。

此外,私人基金会的理事会成员通常被禁止在基金会任职,除非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的例外情况:

  1. 工作必须是为个人服务;
  2. 角色必须是一般职位和必要的;
  3. 报酬必须合理。

中国没有私立/私人基金会的概念,曾经在公募基金会和非公募基金会,而在《慈善法》后现在均作为慈善组织进行规范。对于理事会中亲属构成的要求,根据中国《基金会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中的规定,用私人财产设立的非公募基金会,相互间有近亲属关系的基金会理事,总数不得超过理事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其他基金会,具有近亲属关系的不得同时在理事会任职。同时要求,在基金会领取报酬的理事不超过理事总人数的1/3。如果是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则要求理事会成员来自同一组织以及相互间存在关联关系组织的不超过三分之一,相互间具有近亲属关系的没有同时在理事会任职。

可以看出,在理事会组成方面,中国的基金会管理制度,为确保理事会成员之间实现相对独立,避免内部控制,提高基金会的公信力,做出了更严格的规定,对于基金会的独立运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公益活动支出要求

那么当钱进入基金会的账户后,如何利用这些捐赠款是否有对应的监管和要求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慈善组织中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基金会开展慈善活动的年度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总收入的百分之七十或者前三年收入平均数额的百分之七十。

同时2016年颁布的《关于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的规定》对“有公开募捐资格的基金会以外的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的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的标准”进行了细化。不同类型的慈善组织均可以找到对应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其进行公益活动的费用支出。

在美国,公共慈善机构没有要求其支出必须占总收入的最低百分比;但是,如果因过高的报酬导致间接成本不合理,这可能会触发审计并导致罚款。

并且,联邦法律要求私立/私人基金会每年支付至少相当于非营利组织持有的总资产价值5%的款项。用于满足这一最低要求的支出包括:

  • 向慈善机构和非慈善机构提供用于慈善目的的赠款;
  • 开展基金会慈善活动所需的所有合理的行政费用;
  • 所有直接慈善活动的成本;
  • 用于直接开展慈善目的的资产购买费用(如计算机、办公家具、用于基金会办公的建筑物)。

以上我们分析了中美两国在基金会监管及资金运用方面的不同要求,相信大家已对基金会的运营模式有了更为透彻的理解。那么,对于本文提到的小米联合创始人减持股票用于公益捐赠的案例,应该也有了自己的认识,将股票捐赠给基金会,非为个人财富之转移,而是在严密的监管下,借助基金会运作,使这笔财产发挥出它更大的公益属性。

 

  1. 公众监督正确地打开方式

 

综合上面中美两国律师所提供的信息,从法律上而言,我们不能将公司股东将财产变现向家庭基金会捐赠等同于把财产从左口袋转移到右口袋。因为不论中国还是美国,对于慈善组织财产的要求,都限定为必须用于法律规定并经章程约定或机构承诺的慈善目的。

为了确保慈善组织财产使用的公益性,中国和美国加州都有简单易查询的年报/年表披露网站。例如,中国的慈善中国网站(cszg.mca.gov.cn)。在加州除了政府平台(https://oag.ca.gov/charities/content/info),也有一些平台提供免费或收费的慈善组织年表和年表信息解读和总结(例如:https://www.instrumentl.com/990-report/bin-lin-and-daisy-liu-family-foundation#990-forms)。

从公众监督角度,我们可以以上述法律规定的内容为基础,结合慈善组织所披露的讯息,对于认为可能涉及挪用、滥用或造成慈善财产损失的,或理事通过慈善组织谋求私益的,则可以通过报告reporting的方式,向政府部门反应,并启动后续的监管机制。

 

复观所洞见:

 

这次小米股权捐赠事件不仅仅是一个法律问题,更揭示了公众对慈善组织及个人慈善行为普遍存在的“默认式地”质疑。这不仅反映了公众对慈善组织公信力的普遍质疑,也表明了公众对慈善组织社会监督模式认知不足。

复观所作为一个以法律服务公益为宗旨的共益企业,我们认为社会监督对于慈善行业至关重要,而且应具备多元化。除政府监管外,媒体曝光和公众舆论同样重要。

我们认为小米股权捐赠事件的讨论在慈善行业社会监督方面具有积极意义。面对法律框架内的公众质疑,我们应持鼓励态度,鼓励每位公民参与到慈善监督中来,因为公益慈善关乎公共利益,公共的最小组成单位恰恰是我们每一个人。

 

 

监狱创业计划:再犯率和社会再融合挑战 —— 促进前犯罪人员创业和职业发展

监狱创业计划:再犯率和社会再融合挑战

—— 促进前犯罪人员创业和职业发展

关键词:前犯罪人员,就业挑战,创业障碍,社会再融合

社会问题:美国的司法系统对被监禁人提出了严峻挑战。缺乏可靠的收入来源限制了他们的社会融入和经济独立。创业可能是解决之道,但金融支持和社会资源不足是重重阻碍。克服这些障碍需要政策和社会的支持,以确保每个人都有机会在社会中获得成功和发展。

 

美国是世界上受司法影响人口最多的国家,有数百万人被监禁或受到社区监督。每年,大约有10,000名纽约市居民从州监狱获释并返回家园[1]。对于这些以前被监禁的纽约人来说,确保可靠的收入来源是成功重返社区和防止累犯的关键第一步——然而,几乎一半的以前被监禁的人在获释后的第一年没有报告收入。想象一下,你刚刚离开监狱,手里只有一张公交车票和一张不到200美元的支票[2]。这就是许多人面临的现实,他们不仅需要解决住房和交通等基本需求,还得面对雇主的偏见和就业机会的匮乏。研究发现,近一半的人在出狱后的第一年并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这给他们重返社会和避免再次犯罪带来了极大的困难。鉴于这些挑战,36%的人在获释后三年内重返监狱也许并不奇怪[3]

针对这个问题,有一种可能性便是——创业。创业不仅为前犯罪人员提供了一个实现经济独立的途径,还有助于改善他们的收入、增强经济流动性,并减少再犯罪的可能性。研究表明,纽约监狱里高达40%的人对创业和自主工作感兴趣,而且他们在这方面可能表现出色[4]。这并不奇怪,因为他们通常更具有挑战精神和创造力,并渴望独立。创业也为他们提供了获取工作经验的机会,有助于长期的经济融合和流动性。

然而,需要认识到创业过程中存在一系列挑战,这些挑战远远超出其他有抱负的企业家所面临的挑战。这种情况导致,并非所有人都能迈出创业这一步。首先,他们可能会发现获取金融支持非常困难。获得资金对于创办和维持企业至关重要,但商业银行或政府机构通常不愿意向前犯罪人员提供贷款,这使得资金成为创业的一大障碍。其次,受司法影响的个人可能会面临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的缺乏。这意味着他们可能缺乏必要的技能、经验和商业网络来成功地创办和经营企业。缺乏这些资源可能使他们在竞争激烈的商业环境中处于不利地位,并且难以吸引投资者或合作伙伴。从监狱返回社会面临的数字鸿沟也是难以避免的,这使得他们在竞争激烈的商业环境中立足更加困难。最后,他们可能会遭遇社会的偏见和歧视,这进一步限制了他们在商业领域的发展机会。

因此,尽管参与司法的个人可能具有创业的愿望和能力,但他们面临的障碍和挑战可能会使他们很难实现这一目标。解决这些问题需要综合的政策措施,包括提供更多的金融支持、培训和教育机会,以及减少社会歧视和偏见。

第一部门的局限性:监狱系统支出庞大,但对帮助前犯人重返社会并创业的支持有限。纽约州监狱仅有少数监狱提供创业课程,而ATI项目也没有专门支持创业的服务。政府需加强支持,提供更多资源,以帮助这些人成功重返社会并开展创业活动。

美国司法统计局的数据显示,每年用于监狱系统的日常运作和监禁人员基本需求的支出高达810亿美元,实际成本可能更高[5]。然而,当被监禁人员离开监狱并试图重新融入社会时,他们面临的挑战变得复杂且缺乏支持。与监狱系统的支出相比,政府对假释和其他重返社会服务的资金几乎微乎其微。大多数帮助犯罪人员重返社会的工作都由非营利组织承担,但他们经常面临资金短缺的困境,不得不一直争取有限的资金,有时候甚至需要借款填补资金缺口。政府虽然提供了资金支持,但通常是以赠款的形式,需要不断重新申请,并且赠款合同结束后可能会被切断。例如,像财富协会(Fortune Society)这样的组织,为出狱或刚出狱的人提供住房、教育和就业等资源[6]。但是,这种支持在疫情期间变得更加紧张,政府合同的处理和付款延迟严重影响了它们的运作。因此组织不得不依赖于私人捐款填补资金缺口,但私人捐款的获取也并不容易,因为一些捐赠者更倾向于支持其他领域的慈善事业。

这一现状凸显了监狱系统面临的挑战:在帮助被监禁者重新融入社会并支持其创业方面存在着明显的不足。尽管监狱系统吸引了巨额资金用于维持其运作,但在帮助前犯人重返社会并开展创业活动方面的支持却相对稀缺。特别是在纽约州,监狱系统缺乏专门的创业支持和重返社会服务,这给那些试图重返社会并创业的人带来了巨大的挑战。

另一方面,在当前美国的监狱系统中,对于帮助前监狱人员成功重返社会并开展创业活动的支持程度令人堪忧。尽管有不少数据显示出了“犯罪人员重返社会问题”的严重性,但相关支持和资源却极其有限。举例来说,纽约州的50所监狱中只有两所提供创业课程,而替代监禁项目(Alternative to Incarceration)[7]在24个城市中仅有9个提供职业培训或就业服务,却没有一个项目专门支持创业。此外,纽约市运营的项目中,专门为有志于重返社会并创业的人设计的项目不到五个,并且没有一个项目获得了相应的资金支持。即使有志于创业的前监狱人员,也面临着诸多困难,包括就业障碍和教育水平不足等问题。而在经济方面,疫情导致工作岗位减少,进一步加剧了这一挑战。

图 1 美国监狱创业项目的比较

这些数据反映了一个严峻的现实,即美国的监狱系统在支持前犯人重返社会并开展创业方面存在明显的不足。尽管许多前犯人对创业表现出浓厚的兴趣,但他们面临的现实情况是,缺乏必要的资源和支持。这不仅影响了他们个人的发展和成就,还可能导致更高的累犯率和社会不稳定。因此,政策制定者需要认识到这一问题的紧迫性,并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以提供更多的支持和资源,帮助这些人成功地重返社会并建立自己的企业。这不仅符合社会正义的理念,也有助于促进长期的经济繁荣和社会稳定。

第三部门的介入方式:“监狱创业计划”通过创业培训、领导力发展和过渡服务,帮助囚犯获取商业技能、重融社会;提供住房、交通、咨询等支持,促进成功重返。其创业课程和社会影响,降低重犯率,创造就业机会,提高经济效益,促进社会稳定与发展。

“监狱创业计划”(Prison Entrepreneurship Program,以下简称为PEP)成立于2004年,是一个旨在帮助前囚犯重返社会并成功融入的非营利组织[8]。他们通过提供创业培训和社会服务来实现这一目标。PEP的目标是通过创业培训和重返社会服务减少累犯率,并提高被监禁者的经济机会。他们的使命是通过创业激情和仆人式领导将高管和囚犯团结在一起,以改变他们的生活、重建家庭和社区。PEP致力于成为囚犯重返社会的榜样和国家领导者。

PEP为囚犯提供了一系列课程,包括领导力和性格发展课程以及“mini-MBA”课程。这些课程不仅帮助囚犯掌握商业知识和技能,还培养了他们的领导能力和性格素质。最令人期待的时刻是“Pitch Day”(路演日),参与者在这一天向评委展示他们的商业计划,并最终获得贝勒大学汉卡默商学院颁发的创业证书。这是一份真正的大学证书,不带有“监狱”一词,为毕业生未来的就业和投资提供了有力的支持。此外,毕业生还可以获得其他证书,如监狱金融知识计划、Toastmasters(演讲会)课程和Men’s Life计划的证书,进一步提升了他们的就业竞争力。

一位2014年毕业企业家曾这样评价性格发展课程:“不,我不相信经营企业(减少了我重新入狱的机会)。我相信经营一家成功的企业所需要的——决心、动力、专注——是让我远离监狱的因素……PEP 通过他们的 10 个驱动价值观教你如何在内心过上这种生活方式。”

除了课程培训外,PEP还提供了过渡性住房和释放后服务,帮助参与者在出狱后顺利过渡到社会中。过渡协调员会在参与者出狱时迎接他们,并帮助他们安排住宿和其他生活所需。此外,PEP还提供交通服务、定期咨询和建议、支持网络、社交活动以及紧急经济援助等多种服务,确保参与者能够在社会中重新获得立足之地。

一位接受采访的PEP毕业生企业家是这样说的,“如果由我来决定,每个人在回家之前都要经过PEP。它迫使你思考你在生活中的位置,并为自己制定一个计划。有一个项目,你可以从监狱里出来,有人投资你,给你力量,这给了你一个发声的机会。当你把它和网络、社交结合起来,它就能让人们摆脱监狱带给你的恐惧。”

PEP的成果令人瞩目。自2004年成立以来,已有2180人从PEP毕业,并建立了361家企业5。毕业生的企业存续率高于德克萨斯州的平均水平,而且大多数毕业生都能够找到有报酬的工作或成为企业家。PEP毕业生的收入也远高于德克萨斯州的最低工资,这进一步证明了该项目的成功和影响力。

事实上,PEP的影响不仅在个人层面,也在社会和经济层面产生了深远的影响。PEP毕业生的重返监狱率(8%)远远低于纽约州整体(43%)的重犯率,这表明PEP的课程和培训有助于帮助参与者重新融入社会,并避免再次犯罪[9]。经济方面,PEP企业对德克萨斯州的经济增长产生了积极影响,创造了就业机会并为州和联邦政府节省了成本。根据数据显示,PEP每年的运营成本完全由私人资助,对政府的财政负担却是可观的节省。而且,PEP毕业生的就业和创业活动也为州和联邦政府节省了大量成本,从长远来看,其投资回报率更是高达794%5。这反映了PEP作为一个全面计划的成功,从个人的生活改变到对整个社会的积极影响。

总的来说,PEP不仅帮助囚犯获取创业技能和经济机会,还通过提供全面的支持和服务,帮助他们顺利重返社会,实现自己的目标,这对于减少重犯率、改善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1]2019日历年,纽约州惩教和社区监督,https://doccs.ny.gov/system/files/documents/2021/06/admissons-and-releases-2019.pdf

2016年,该州43%的监狱人口来自纽约市。绝大多数获释的囚犯返回了他们的家乡社区(Ann Jacobs 和 Marsha Weissman,Mapping the Landscape of Higher Education in New York State Prisons,Prisoner Reentry Institute,2019年2月,https://files.eric.ed.gov/fulltext/ED594766.pdf)。

截至 2021年8月,44%的纽约州假释者在纽约市受到监督。

[2] 艰难时刻:出狱后的生活 |美国无线电工程 (publicradio.org)

[3] Defy Ventures,“数据和结果”,2021 年 7 月,https://www.defyventures.org/our-story-main/data-and-results。

[4] 《创业与外出:通过支持以前被监禁的纽约人的创业途径来减少累犯和扩大经济选择》CUF_Reentry_Entrepreneurship_Report_6.pdf (nycfuture.org)

[5] https://www.pbs.org/newshour/economy/the-u-s-spends-billions-to-lock-people-up-but-very-little-to-help-them-once-theyre-released

[6] Fortune Society 官网财富协会 |建设人,而不是监狱 (fortunesociety.org)

[7] 市长刑事司法办公室(Mayor’s Ofice of Criminal Justice, MOCJ)为非营利机构提供资金,以运行替代监禁(Alternative to Incarceration, ATI)计划。 ATI计划是由法官在法庭上强制执行的转移项目,为参与者在社区提供全面的支持性服务,而不是坐牢或服刑。

[8] 监狱创业计划官网Prison Entrepreneurship Program (pep.org)

[9] 惩戒和社区监督,“2014 年囚犯释放:释放后三年跟进”,纽约州,2021 年 3 月,第 https://doccs.ny.gov/system/files/documents/2021/03/inmate-releases-three-year-out-post-release-follow-up-2014.pdf页;

立法预算委员会,“全州刑事和少年司法累犯率和撤销率”,德克萨斯州,2019 年 1 月,第 https://www.lbb.state.tx.us/Documents/Publications/Policy_Report/4914_Recividism_Revocation_Rates_Jan2019.pdf页;

拜伦·约翰逊(Byron Johnson),威廉·伍本霍斯特(William Wubbenhorst)和柯蒂斯·施罗德(Curtis Schroeder),“累犯减少和投资回报”,贝勒宗教研究所,2013年,https://www.pep.org/wp-content/uploads/2018/02/Baylor-2013-Study-of-PEP.pdf。

什么是重要数据?这份识别指南即将实施

2024年3月15日,国家标准GB/T 43697-2024《数据安全技术 数据分类分级规则》(以下简称为“该标准”)对外发布,并将于2024年10月1日开始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规定要建立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并根据数据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程度,以及一旦遭到篡改、破坏、泄露或者非法获取、非法利用,对国家安全、公共利益或者个人、组织合法权益造成的危害程度,初步将国家秘密之外的数据划分为国家核心数据、重要数据和一般数据。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还要求有关部门制定重要数据目录,加强对重要数据的保护。

 

目前大部分行业领域的重要数据目录至今都还没有公布,这导致数据处理者在实践中很难判别自身所处理的数据是否涉及重要数据,是否需要额外履行相应的数据保护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有关重要数据出境的相关法律义务。

 

虽然2023年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出台的《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规定》中明确规定了未被相关部门、地区告知或者公开发布为重要数据的,数据处理者不需要作为重要数据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但是在相关部门公布重要数据目录之前,数据处理者仍然需要对于如何自行判断和识别重要数据有一定的参考依据,以便做好相应的合规准备工作。该标准则可以满足数据处理者的上述需求。

 

该标准中规定了数据分类分级的原则、框架、方法和流程,并给出了重要数据的识别指南。但请注意,该标准不适用于涉及国家秘密的数据和军事数据。

 

该标准实施后,不仅可以用于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参考指导行业领域数据的分类分级和重要数据识别工作、各地区和部门参考制定重要数据目录,还可以用于数据处理者根据自身处理数据的业务属性,按照业务所属行业领域的数据分类分级规范,及时开展数据分类分级工作并识别和报送重要数据目录。

 

 

2024复观社会组织实务集训营夏季首期圆满落幕

2024年,复观社会组织实务集训营夏季首期顺利举办,本次集训限定三场,每场90分钟,旨在帮助社会组织回顾争议案例,规避陷阱,提升应对挑战的能力。首期集训营吸引了60余名同学报名参与,并收获了广泛好评。

第一场讲座聚焦近三年社会组织劳动争议实案分析,通过真实案例和焦点话题的盘点,深入探讨了薪资调整、停薪留职、固定工资改绩效工资、员工福利和休假等常见争议问题。同时,讲座还针对自媒体热议的劳动法科普误区进行了澄清和纠正,确保参与者能够全面、准确地掌握劳动法的相关知识和规定。

第二场讲座则探讨了公益和商业共赢之法,通过国内外案例分享,详细讲解了企业冠名合规、销售捐(公益营销)、企业基金会运作合规要点等公益与商业合作的关键环节。讲座还涉及公益和商业双向服务机制设计以及打造企业公益竞争力等议题,为公益组织设计多方共赢且合规的合作方案提供了有力支持。

第三场讲座围绕社会组织筹款激励岗位薪酬制展开,深入剖析了社会组织可持续筹款面临的挑战,以及筹款激励涉及的法律规定和技术要求。讲座梳理了慈善法新规的筹款成本以及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分享了成熟的筹款岗激励机制设计案例,并提供了合规事项、激励策略和可操作建议,帮助参与的机构根据自身情况进行筹款岗的激励设计。

此次集训营的成功举办,不仅为社会组织提供了宝贵的实务经验和策略指导,也为推动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特别专题沙龙:中国的数据安全合规 – 红线罗列和合规指导

随着数字化时代的到来,数据安全不仅关乎国家安全,更是国际合作中不可或缺的合规要素。在信息时代,社会组织作为现代社会治理的重要参与者,如何在内部治理、风险控制、人力资源、筹款捐赠、项目管理、资产管理以及信息公开等多个方面严格遵循合规要求,特别是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方面,成为了我们必须面对的重要课题。

为了助力社会组织更好地应对这些挑战,复观与复恩携手在6月28日举办特别专题沙龙:“中国的数据安全合规:红线罗列与合规指导–暨第五届复恩社会组织合规沙龙”。在这里,我们为您揭示数据安全合规的最新趋势,分享实践经验和解决方案,助您轻松跨越合规路上的障碍,确保组织的稳健发展。

讲师介绍
林文漪  律师

上海复观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全球影响力律师联盟亚太区理事、特别擅长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领域。为多个全球领先的INGO提供数据安全合规策略,包括:项目内涉及数据的合规处理方案、机构内部数安制度建设和培训、中国数据安全合规与欧盟GDPR以及美国数据安全跨国项目的兼容方案等。

沙龙内容概况

介绍INGO在中国开展活动过程中常见的数据违规案例;罗列INGO开展项目过程中可能涉及数据安全问题的情形、常见的容易引起合规关注的错误处理方式以及合规性调整方案的介绍;INGO必备数据安全合规性内部政策和标准模版介绍。

沙龙亮点

01/ 权威解读
资深数据安全专家,为您深度解析数据安全合规的红线与机遇。

02/  经典案例
分享社会组织在数据安全合规方面的经典实践经验,为您的合规之路提供借鉴。

03/  互动交流
现场提问环节,与专家面对面交流,解答您在数据安全合规方面的疑惑。

04/  资源对接
结识来自各行各业的社会组织负责人,共同探讨合规发展之道。

公益和商业的共赢之法 – 中美公益营销的对比

前两天我跟一个资深公益人讨论如何让商业更多元地参与到中国的公益活动中。这位公益人跟我说:“你不理解,企业没有那么大的动力去做公益的。他们主要的目标还是赚钱。”

我回答他:“那有没有一种可能,是因为企业没有发现做公益的更多好处呢?或是他们认知中的企业做公益的方法比较单一,并且这种单一模式不可同时存有公利目的。”

进而我开始思考,一个企业去做公益,除了为爱发电直接捐赠,是否有可能存在其他正向的(或者说多赢的)“公利原因”。

  • 公益与商业合作的必要性

公益资源来源多种多样,一般包括:捐赠与资助、志愿者资源、政府采购、自营服务收费、保值增值及投资收益等。而其中的捐赠资助和志愿者资源与企业对于公益慈善活动的贡献就有很大的关系

但在目前我国的法律框架下,对于公益慈善组织与企业的合作存在较为严苛的限制。企业最安全的与公益合作的方式就是直接捐赠,却鲜有公益可以向企业提供“回报”的机制。而若企业无法从该等贡献中获得实际的“好处”,这种贡献的自驱力就会降低。在企业向公益捐赠或提供志愿者资源减少的情况下,相应地公益要存活下去,就势必需要在获得其他的资源方面努力,包括获得政府采购、开放自营服务等。而这些显然会导致公益慈善机构专注于社会使命的精力发生分散,即,要么作为政府的服务外包方,要么就去做生意。这显然不是一个健康的公益慈善领域的资源架构。

我们拿常见的公益营销来举例。公益营销在中国不是一个法律术语,一般情况下,指的是《慈善法》第三十七条,企业开展经营活动,承诺将全部或部分所得捐出用于慈善目的的,应当事先签订捐赠协议,活动结束后按协议履行捐赠并向公众公开捐赠情况。这是中国法律中将企业的经营活动与慈善活动直接挂钩的一条规定。在实践中,企业参与公益的方式还有例如:设立企业基金会、直接捐赠、参与配捐、组织志愿活动等。可以看到的是,仅从这些活动方式而言,基本上是企业对于公益的单向输出。

可是,如果要建立一种双赢关系甚至共赢的关系,这就意味着公益同样也要向企业输出点什么。然而,我国法律对于公益向企业输出是有严格的限制的。例如,基金会不得资助以营利为目的开展的活动;基金会不得将本组织的名称,公益项目品牌等其他应当用于公益目的的无形资产用于非公益目的;基金会不得直接宣传、促销、销售企业的产品和品牌;不得为企业及其产品提供信誉或者质量担保。在这种单向限制的情况下,除了第三十七条规定的公益营销之外,其他的与企业合作的形式经常游走在违法边缘。

但是,真的没有合法向企业提供正向回报的方式了吗?

  • 他山之石 – 美国In-N-Out公益营销的例子

In N Out美国家喻户晓的一个快餐企业。在中国,如果有一个成年人告诉你“我最爱的食物是肯德基”。你可能会觉得非常奇怪,怎么会有人拿一种快餐当成最爱的食物。但是在美国,许多成年人最爱的食物,真的是In N Out汉堡。因为他们用合理的价格,提供了新鲜现做、健康、美味的食物。不仅如此,他们一向以企业社会责任出名,例如,向员工支付超出最低工资的薪水,而不同时增加商品的价格。当你踏进店门的那一刻,你会直观地感受到,这是一个将赚钱和做公益紧密渗透的企业。

 

直接捐赠和配捐

美国的In N Out,在每一个门店的柜台都会为企业基金会的反儿童虐待项目进行劝募。同时向消费者承诺,会按照消费者的捐赠金额进行3:1配捐(60万美元封顶)。在这个过程中,其实除了直接捐赠,更是一个日常筹款的过程。比如消费者购买了一个价值5美元的汉堡,同时又向这个基金会做了1美元的捐赠。在这时,消费者的实际感受是,她只花了2美元就享受了这个汉堡,而有4美元去到了帮助反虐待儿童的项目中。这对于任何支持反儿童虐待公益活动的消费者来说,都是非常有吸引力的。

In N Out本身就需要为自己的企业基金会捐赠,但是在这样的操作模式下,In N Out用了可变但封顶的捐赠金额,撬动了所有的消费者共同参与为企业基金会捐赠。这是一个非常高明的营销手段。

而在基金会这一边,当他们在开展反儿童虐待项目的时候,他们都会大肆宣传In N Out对于基金会公益事业的支持,从而形成了一个公益及营销联动的良性循环。

In N Out的公益活动设计还不止于此。

为公益机构提供筹款活动的现场服务

In N Out接受公益机构的申请,在公益机构开展筹款活动的现场,提供现场的汉堡制作和销售服务。In N Out只向公益机构收取5元一人(至少200人)的基础服务费用。而在服务中,In N Out会将75%的餐饮收入捐赠给筹款的公益机构,并将25%的餐饮收入捐赠给In N Out的企业基金会。对于公益机构来说,这样的合作既解决了长时间的筹款活动中的餐饮问题,更何况该等餐饮问题不但不需要花钱解决,反而能够收到钱,何乐而不为呢?对于商业机构来说,在这种“走出去”的企业公益实践中,In N Out不但不亏本或大亏本(因为有基础费用),又可以为公益机构筹款,顺便还能为自己的基金会筹点款。实在是一举多得的设计。

 

为学校提供优秀学生奖励

In N Out向社区所有学校的校长开放申请,在每一个学年,为成绩优秀的学生提供免费的汉堡优惠券。一般每个校长每年可以为学校学生总数的20%申请优惠券。尽管学生拿到的只有一张优惠券(可以免费兑换一个价值5美元的汉堡),但通常他们不会浪费优惠券,而是都会骄傲地邀请全家去In N Out享用一顿快乐的午餐,因为这其中一个汉堡是因为学生的努力学习而免费获得的。对In N Out来说,自然会带来额外的销售机会,使得每个门店都成为了社区家庭的乐园。

  • 商业与公益多赢的可能 – 增加企业的公益竞争力

从上面的例子,我想提醒大家的是,我们不能仅仅看到商业对于公益的单向输出,而是更应当看到商业凭借了公益活动广泛的社区覆盖性,基于公众对于一些社会问题亟待解决的普遍希望,既扩大了自己做生意的地域版图和人群范围,也在消费者的心中建立了非常正面的企业形象。这使得In N Out Burger在快餐业拼个你死我活的美国,能够立于不败之地。说到这里,我们就可以引出一个企业对于公益活动需要的概念,就是增强企业的“公益竞争力”。

  • 除了直接捐赠,中国的公益和商业有没有其他合规的合作方案?

通过美国的公益营销的案例,大家可以看到,公益营销的范围不仅仅是企业直接捐赠。并且这些合作架构与中国法律的合规要求,并非是完全相斥的。举完粟子,我们来看看,其实公益营销实际上能包含的内容还可以有很多:

商业创投式捐赠(定额捐赠,开放申请)

例如,1% For The Planet地球税,建立了企业联盟,捐出收入的1%用途公益。加入联盟的本身就是一种营销活动。同时,这些企业会员可以选择将资金捐赠给1% For The Planet也可以捐赠给公益合作伙伴。1% For The Planet通过对公益伙伴的严格审核,确保捐款被有效地用于各种环保项目,如森林保护、海洋保护、气候变化应对、可持续农业等。这种合作方式既给了企业在全球范围内一个责任企业的标签;同时,通过这些一线的环境公益机构的公益项目,扩大企业的影响力。

商业为公益筹款搭建平台

对商业而言,有价值的不仅仅是金钱。对于拥有高流量的商业而言,例如线下广场或线上平台,向公益机构捐赠这些平台和露出的本身,既是为公益机构筹资,也是零成本为自己增加了“公益竞争力“。

定制志愿服务以及双向联动为企业的慈善贡献背书

商业所拥有的资源,除了金钱和平台,还有人才。我们看到有很多,特别是国际企业愿意捐献出自己的专业人力资源,来提升自己的公益竞争力。例如,我们的姐妹机构复恩法律曾经为某国际知名互联网品牌的法务团队定制设计志愿服务项目,为他们强大的国际法务部门提供志愿服务机会,为中国的公益慈善机构提供知识产权领域的法律讲座和法律咨询顾问服务。

公益机构尽管不能直接宣传企业的服务或产品(这一点在中国可能违法但在美国不违法),并不影响公益机构织为企业的慈善贡献进行证明。在企业提供商业服务的过程中,能够向消费者介绍相关的公益活动,并且宣传企业在相关公益活动中所做的贡献;同时,公益机构在开展活动的过程中,也可以向受众介绍相关的企业,并且如实宣传该企业对于相关公益活动的支持。

需要提及的是,这一点在中国可能违法,但是在美国并不违法。从美国的法律监管逻辑而言,是从慈善组织运作效率最大化考虑的。这就同时考虑到了,如果慈善组织为企业宣传,可以获得更多的捐赠,其实并非一件坏事。对于企业来说,服务和产品的质量始终是受到严格的法律要求的。换言之,慈善组织宣传或不宣传,企业都应当提供符合法律要求的服务和产品。企业通过公益贡献,获得了慈善组织为其宣传服务和产品的机会,从而在与其他企业竞争的过程中取得优势地位,这不但不违法,甚至是值得鼓励的,不然怎么称之为“公益竞争力“呢?而对于消费者而言,他们始终享有选择自由,而为企业的社会责任买单,这不也是消费自由的一部分吗?唯一需要守住的底线,是慈善组织不得为企业进行虚假宣传,企业也不得利用慈善组织进行虚假陈述,这两点,在美国都受到非常严格的监管,严重的可能涉及刑事责任。

  • 作者洞见

商业的“公益竞争力”。在公益慈善文化得到充分发展的社会中,“公益竞争力”将会是商业机构致力于去提升的一项必不可少的竞争力内容。当社会问题的普遍存在和需要被解决得到消费者认可的时候,他们就会倾向于挑选花一次钱可以同时解决两个问题的消费选项,从而产生第二部门与第三部门的合作和资源互链。

 

月经健康教育倡导计划 – 促进月经公平与消除污名化

关键词:经期贫困、教育、污名化

社会问题:全球范围内存在经期贫困问题,导致许多人无法获得必要的月经用品和教育,加剧了月经话题的污名化,影响了个体生活质量以及社会公平和性别平等。

你知道吗?很多人用抹布、纸板甚至泥土来替代月经产品。这些东西似乎跟卫生健康不挂钩,但事实上,这些是很多人应对月经的唯一选择。全球有19亿人每个月都经历月经,几乎是世界人口的四分之一[1]。但对很多人来说,每次月经都是个巨大负担,因为他们面临着经期贫困。每个月至少有5亿人面临着这个问题[2]。(美国医学妇女协会定义经期贫困为无法获得经期卫生工具和教育,包括但不限于卫生用品、洗涤设施和废物管理。)

尽管经期贫困是全球性问题,但在低收入国家,情况更加严重。这些地方的大多数人都因为经济原因无法应对这个问题。在一些地方,比如非洲的撒哈拉以南地区,经期贫困的情况特别突出。他们经常只能靠用纸张、旧衣服、树叶或者棉花等代替传统的卫生巾,因为一次性产品太贵了。还有一些国家,比如黎巴嫩[3],卫生用品主要是进口的,但经济危机让这些东西价格飞涨。在肯尼亚,农村地区的生活条件更是艰苦,63%的人每天的生活费连一美元都不到,10%的15岁以下的女孩为了获得卫生巾而进行性行为[4],暴露了卫生用品经济负担的严重性。供应问题更是雪上加霜,很多地方根本就买不到这些必需品,而且交通不便,更难买到。而在美国,情况也不容乐观,有五分之一的青少年因为负担不起昂贵的月经产品而错过了上课。

第一部门的局限性:在许多高收入国家,包括加拿大,经期贫困问题加剧,导致生活成本上升以及长期对月经话题的忌讳,给很多家庭带来经济压力和困难选择。

经期贫困问题在许多的高收入国家也变得越来越严重。比如,加拿大,这个问题主要是由于生活成本上升(比如COVID-19疫情、人道主义危机和自然灾害加剧了这种情况),再加上对月经话题的长期忌讳。随着通货膨胀的加剧,经期贫困问题也日益突出。据加拿大统计局的数据显示,卫生棉条和卫生巾的价格,与去年相比增长了6.2%;“粉红税”也进一步加大了月经成本。六分之一的加拿大女性因为经期贫困受到了影响,而在年收入低于40,000加元(约等于21万人名币)的家庭中,这个比例上升到四分之一[5]。随着加拿大各地生活成本的持续上涨,很多女性被迫在养家糊口和购买月经用品之间做出艰难选择。据调查,五分之一的加拿大人担心未来12个月可能买不起经期用品。

各个加拿大省市已开始提供免费的月经用品。举例来说,在学校里,像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曼尼托巴省、安大略省都提供这项服务;而新不伦瑞克省则在图书馆提供免费月经用品。议会还通过了相关法案,免除了月经产品的相关商品和服务税,并要求所有受联邦监管的工作场所提供免费月经产品,包括卫生巾、卫生棉条、卫生带、月经杯等。在2022年预算中,加拿大政府承诺在两年内向妇女和性别平等组织提供2500万加元,用于开发月经公平基金试点项目,以解决一些人在获得月经产品方面遇到的障碍。2023年9月,政府拨款“加拿大食品银行”社区组织1790万加元,用于与基层组织合作,测试分发月经产品和提高教育和意识的各种方法。5

加拿大政府朝着减少月经问题污名化的正确方向迈出了一步,但仍需进一步加强教育和意识举措。许多年轻人都曾经历过在学校洗手间时需要隐藏卫生棉条或担心供应不足的尴尬。调查显示,四分之一的加拿大人仍认为月经是肮脏的话题,这使得月经成为禁忌话题,导致缺乏对经期贫困的认识和支持。减少月经产品障碍固然重要,但改善教育和减少耻辱感同样至关重要。通过开放讨论月经话题可以减少尴尬感,使年轻人感到更受支持和自信。

第三部门的介入方式:通过加拿大慈善机构The Period Purse的教育项目Menstruation Nation等倡导计划,推动月经公平和减少对月经的污名化。提供免费月经产品和教育资源,开展包容性的月经健康教育,帮助人们更自信地面对月经问题,促进社会对月经话题的开放讨论和理解。

The Period Purse(TPP,经期钱包)是加拿大唯一的注册慈善机构,致力于推动月经公平并减少对月经的污名化。除了提供免费的月经产品以外,他们的教育项目Menstruation Nation(月经国家)提供了五个包容性和时代意义的演讲模块,旨在向不同年龄段的学生和成人提供月经知识和平等的重要性[6]

  • 针对5-8年级学生的“Period 101”项目,旨在解答月经的常见误解,促进对月经的健康理解,帮助学生减少社区中的月经耻辱感。
  • 针对5-11年级学生的项目,概述了加拿大的贫困状况,并探讨经期贫困的概念、受影响的人群以及如何实现月经公平。
  • 针对5-12年级学生的项目,讨论可重复使用的月经产品的选择和使用方法,并激发学生思考:这些产品是否是每个人的最佳选择?
  • 针对12年级学生至成人的项目,重点是经期贫困与倡导,学习如何成为月经平等的倡导者。
  • 针对成人的项目,提供如何与孩子谈论月经的最新信息和提示,为想要与孩子们建立开放、积极对话的成年人提供支持。

在2018年,TPP启动了一个创新的小学教育试点项目,与5年级学生合作,得到社会企业家学校的鼎力支持。该项目设计了一系列课程,既可以作为独立的单元开设,也可以与Menstruation Nation现有的青春期教育课程相结合,目的是向5年级和6年级的学生详细介绍月经及其周期。为了丰富教学内容,TPP与Hey Girls CIC合作,创造了一套名为“我的经期”的教育卡片,同时提供了详细的课程计划和一个覆盖从小学到中学的逐级深入的学习螺旋式课程设计。随后,TPP接受委托为学校系统提供经期友好培训,针对的对象包括教师、青年工作者和学生。这项培训项目通过大量咨询和反馈,重点讨论了如何在学校中建立一个支持和理解月经的文化,如何提供必要的月经产品,以及如何传授关于月经健康的教育,确保包容和接纳所有人的需求。培训采用线上和面对面的双重方式进行,旨在为校园内所有关键人员提供全面的支持和知识。最近,Menstruation Nation计划也推出了法语模块,更多的加拿大人能接触到月经教育,无论其年龄或性别如何。

通过TPP的教育计划和资源,经期贫困问题在减少月经问题污名化方面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这些努力旨在消除对月经的社会污名,增强人们对月经健康的认识,并推动经期公平,使每个人都能自信和自由地处理自己的月经问题。这不仅是健康教育的进步,也是社会公平和性别平等的体现。通过开放而有意义的讨论,以及提供免费的月经产品和教育资源,我们可以确保年轻人不再感到困惑或羞耻,而是能够以积极和自信的态度面对他们的生理周期。这种努力不仅改善了个人的生活质量,也为整个社会带来了更大的包容性和理解。

[1]波兰私人家庭基金会 Kulczyk 基金会和致力于寻找和资助全球挑战解决方案的企业家社区 Founders Pledge 发布的一份关于经期贫困的新报告《一个血腥的问题:经期贫困,我们为什么需要结束它以及如何做到这一点》(“A BLOODY PROBLEM: Period poverty, why we need to end it and how to do it”)

[2] Alison Choi,《社交媒体如何帮助减少月经耻辱感》(“How Social Media Helps Reduce Menstrual Stigm”)

[3] Ban Barkawi,《破布到重复使用的卫生巾——为什么更多的黎巴嫩妇女面临经期贫困》(“Rags to reused pads – why more Lebanese women face period poverty”)

[4] Penelope A. Phillips-Howard等人,《肯尼亚农村女性的月经需求以及与性和生殖风险的关联:与HIV流行率相关的横断面行为调查》,《妇女健康杂志》,第24卷(“Menstrual Needs and Associations with Sexual and Reproductive Risks in Rural Kenyan Females: A Cross-Sectional Behavioral Survey Linked with HIV Prevalence”)

[5] 加拿大政府官方网站https://www.canada.ca/en/women-gender-equality/funding/menstrual-equity-fund.html

[6] 经期钱包官方网站https://www.theperiodpurse.com/

职业筹款人,你凭什么收钱?

1、为什么要筹款做公益? – 从个人志愿服务到公益规模化发展

当我向别人解释公益筹款时,通常会用一个极简的沙盘模型(瞎编的,如有雷同,实属雷同)。

一天,我发现隔壁的老太太年纪大了,每天去买菜拎菜非常吃力,我就告诉她,我可以每三天帮她买一次菜。后来,社区里的一个邻居看到我这样做,他说,他也愿意帮忙。于是,我们有了两个志愿者。再后来,我们发现这个社区里还有很多老年人买菜拎菜不方便,于是我们决定召集更多人,组建一个团队,轮流帮他们。这样就形成了一个最基本的志愿服务机制。

随着我们深入了解,我们意识到这个社区老龄化严重,需要更完善的志愿服务机制。于是,我们开始考虑建立老年人信息对接平台,以便更好地接触到需要帮助的人;同时,我们建立了志愿者管理机制,并联系各种资源,如供货商、超市和交通工具等。等到我们的模式成熟后,我们开始想办法进一步拓展,采用更先进的项目模型,覆盖更多受益人。我们可能会开发老年人专用的应用程序,一键呼叫买菜。当平台建成后,我们发现它还能提供更多服务,比如帮助老年人出行、就医,甚至应对紧急情况。这时,我可能会设立一个机构,专门通过专业团队来运作这些项目。

这个例子展示了从一个简单的个人志愿行为,到建立一个成熟的公益组织的过程。公益项目的目标是解决社会问题,而不是满足市场需求,因为如果是市场需求,通常由营利性企业来提供服务。在这个例子中,我们看到一个普遍存在但未被充分解决的社会问题:老年人的生活便利性和生活质量可能随着年龄增长而降低。

当你遇到一个这样的机构向你筹款时,你可能会想,他们都有志愿者了,他们为什么还要筹款,捐款为什么没有直接用在老年人身上。事实上,公益项目涉及志愿服务、专业服务、技术平台搭建、机构运营成本、物料和人力成本等。正是这些支出,才能实现从帮助一个老太太,扩展到帮助整个社区,甚至形成可复制的公益项目,从而更好地解决社会问题。这就叫慈善活动支出。为了让机构持续运作,通常需要专门人员从事筹款工作,而这部分的运营和人力成本也属于慈善活动支出。

许多人对职业筹款人持怀疑态度,认为从捐赠善款中抽取部分给筹款人是滥用公益财产。实际上,我国的法律框架对职业筹款人有所限制。接下来,我将以美国的职业筹款人制度为例,向大家介绍职业筹款人是什么角色,以及为什么他们收取报酬。

2、正儿八经的筹款人是干什么的?

美国的职业筹款人(professional fundraiser)一般分为三种,商业筹款人(commercial fundraiser)、筹款顾问(fundraiser counsel)以及商业合作人(commercial coventurer)。

商业筹款人Commercial Fundraiser通过筹款活动为慈善组织向公众募集捐款。虽然是向公众募款,但商业筹款人一般是直接接收捐赠,并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向慈善组织进行拨付(例如加州是最长五个工作日内)。收到捐赠的商业筹款人,从法律性质来说,视同一个慈善信托的受托人。商业筹款人的收费方式一般有三种,一种是一口价服务费。通常商业筹款人也会制作服务费明细;第二种是单纯按比例收费。通常是自筹得的款项中,提取约定的比例作为服务费,这个比例一般没有法律限制;第三种是前期收取一笔启动费用,后续按所筹得的款项按约定比例收取服务费。

你看到这里可能会有疑问,如果比例没有法律限制,是否会导致筹款人的费用过高从而失控呢?这个问题,美国会通过全透明的市场机制来管理。

商业筹款人不但需要事先备案筹款、筹款合同,还需要事后备案筹款财务报告。不仅如此,政府会列表公示所有的商业筹款人在当年的表现。当慈善组织希望与一个商业筹款人合作时,慈善组织可以轻松地获得这个商业筹款人的历来表现,特别是1)筹款效能(是否有能力用最少的费用筹得高的捐赠;2)专业度(是否专门服务于某种类型的筹款或某个领域的慈善);3)信用等级(是否出现后任何延迟提交财务报告的情形)等。通过市场调节机制和充分的竞争,帮助慈善组织做出最优选项的同时,也督促筹款人高效合规地开展筹款活动。

【2022年加州公示的商业筹款人年度报告(部分)】

筹款顾问Fundraiser Counsel一般受慈善组织的直接聘用,类似于独立承包商。他们一般会收取固定的报酬。他们向慈善组织提供筹款策略规划等技术指导和顾问服务。与商业筹款人不同的是,筹款顾问一般不代为接收捐赠,所有的捐赠是直接向慈善组织进行支付的。在实践中,筹款顾问有时是由某个筹款公司派遣向慈善组织提供服务的。他们甚至还会提供收费的“某个地区百万富翁联系方式”清单:)

商业合作人commercial coventurer其实就是公益营销(善因营销)。当一个商业机构与慈善组织合作,并且承诺将全部或部分收入向慈善组织进行捐赠的话,他们就会成为法律意义上的commercial coventurer。公益营销在中国似乎更接近一种捐赠方式,监管方式目前也比较宽松。但在美国,基于公众对公益慈善活动的熟悉程度,因此更接近一种商业机构会使用的营销方式。也因此受到较为严格的监管。

为慈善活动筹款的公司需要在开始活动前提前向监管部门备案,并在履行捐赠后,向监管部门报告销售收入情况,捐赠履行情况。同样,监管部门会每年公布所有开展公益营销活动的商业合作人当年度的表现。比如下图报告中大家熟悉的New Balance公司,在2022年的表现就是捐赠出了收入的1%。再结合这个善因,我们猜想这应该就是最近在倡导的1%地球税:)

【2022年加州公示的商业合作人年度报告(部分)】

3、筹款人为什么要从捐款中收取服务费?- 以Fun Run为例

Fun Run趣味跑是一个典型的“行为捐”筹款活动。

行为捐一般指参与人通过参与某种活动或行为来筹集资金。这种方式通常涉及到承诺人或团队承诺完成某项特定的行为或任务,然后通过获取他人的赞助或捐款来支持他们的努力。这种方式的特点是:

在Run Fun中,职业筹款人会为每一位参与人提供唯一的活动登录编号。由参与人向他们的目标捐赠人进行游说,以获得捐赠的捐赠承诺,例如:如果参与人跑完一圈,捐赠人将捐赠1块钱。捐赠人会在专属页面与职业筹款人达成承诺捐赠合同,并提交支付方式。当参与人达成相关行为时,例如,跑了37圈。职业筹款人就可以依据与捐赠人的合同向捐赠人的银行主张37元的捐赠款项。

在这个安排中:

职业筹款人在筹款活动中的工作包括:

-设置专门的网站;为每一个参加跑步的人提供唯一的活动登录编号和筹款二维码;通过两维码的扫描能够进入参加跑步者的专属页面

-预热1个月,在1个月中,筹款人的员工会为每一个跑步团队提供spirit服务;所谓的spirit服务包括:

o团队slogan设计

o团队名称设计

o团队精神

o团队目标

o每周解锁一个新目标

在这个过程中,跑步团队是单纯的接受服务方,他们的积极性会被充分地调动,产生团队荣誉感、个人荣誉感

-制作所有的物料,包括服装、激励精神手环、头环

-提供场地的所有的布置

参与人

在Fun Run活动中,由于职业筹款人通常具有非常专业的策划能力,通过各环节的设置,可以为参与人带来沉浸式的参与感,极强的荣誉感,甚至形成了Fun Run文化。

通常在Fun Run活动后的一段时间,经常可以看到孩子们讨论自己在Fun Run中的表现。

捐赠人

如何服务捐赠人也是职业筹款人的工作。他们需要记录捐赠人的信息、管理合同、反馈参与人的成绩、报告捐赠的实际金额等等。

接受捐赠的非营利机构:

基本没有什么事=)在接受捐赠后,按公益目的使用捐赠即可。

当我们看到上面职业筹款人的费用清单的时候,我们会不会觉得眼熟。如果在中国,这个活动是由一个慈善组织开展的,那这些费用作为慈善活动支出,岂不也是必要发生的吗?而在Fun Run的例子里,我们看到,非营利机构没有花费任何人力在筹款上,而是把精力放在了自己更专业的公益慈善活动中,将筹款行为整体进行了外包。

在中国的现实处境中,公益机构的人努力把钱找回来,然后又努力的花出去。筹款人员和项目人员基本是同一批人。对于这些人既需要掌握筹款技能,又需要做项目技能,对人综合能力要求高,容易出现机构两方面都不拔尖的情况。在慈善活动支出必要性没有改变的情况,中国慈善组织的筹款和执行“二合一模式”,从社会问题解决的效率上来说,可能效率不高、效果也不尽如人意。

【筹款人在中国发展的阻碍和可能性】

看完上文Fun Run案例的介绍,熟悉中国公益活动的朋友们肯定想说,我们国内也有类似的活动,比如“一个鸡蛋的暴走”(该活动由上海联劝公益基金会发起的,通过12小时50公里的徒步筹款,以此支持与培育公益项目。)

的确,“一个鸡蛋的暴走”的发起方联劝公益基金会与Fun Run模式中的职业筹款人,两者在筹款框架与运作模式是有所重合,例如,双方都具有专业的公益活动策划能力,可以为参与人带来沉浸式的参与感;会向参与人提供支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专属网页、活动物料、社群活动平台,以充分调动参与者的积极性。

乍一看,联劝公益基金会似乎承担着Fun Run模式中职业筹款人相同的职责,但是在国内,我们并不能直接将具有互联网募捐资格的平台等同于职业筹款人。在国外,职业筹款人获取报酬的方式,中国法律有明确禁止性规定,这在一定程度上对职业筹款人的存在进行了限制。具体而言,

《慈善法》第五十三条“慈善组织的财产应当根据章程和捐赠协议的规定全部用于慈善目的,不得在发起人、捐赠人以及慈善组织成员中分配。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私分、挪用、截留或者侵占慈善财产。”

《基金会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二款“基金会理事、监事以及专职工作人员私分、侵占、挪用基金会财产的,应当退还非法占用的财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09年发布的《民政部关于基金会等社会组织不得提供公益捐赠回扣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强调“基金会接受的公益捐赠必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于公益目的。不得在接受的公益捐赠中提取回扣返还捐赠人或帮助筹集捐赠的个人或组织。”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与《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也规定了不得私分、侵占、挪用资产或者所接受的捐赠、资助。

并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公益性社会团体(包括基金会)其受赠的财产及其增值为社会公共财产。社会公共财产意味着其不属于国家所有、不属于捐赠者所有、从捐赠发生之日起所有权就已经发生转移、不属于基金会理事会成员所有、不属于基金会工作人员所有。这从定义上禁止了对募捐款项进行摊派。因此,在中国法项下为职业捐款人支付相应报酬,是不符合规定的。

以上,我们从理论层面分析了职业筹款人在中国发展发展受限的原因,在实务中,因缺少相关部门的监管与明确的法律规定,目前对于职业筹款人行为没有做出更严格的约束,导致公众对职业筹款人的态度不容乐观,主要以缺乏信任、透明度,对商业化持怀疑态度两个方向的担心为主。比如,职业筹款人可能会抽取过高的筹款提成,这使得原本应该用于帮助求助者的资金被大量消耗。有报道称,一些职业筹款人甚至会抽走高达七成的善款,这引发了公众的强烈反感。这种行为让人们怀疑筹款活动的真实性和公正性,进一步削弱了公众的信任,从而降低人们参与慈善活动的积极性。同时,职业筹款人以营利为目的运作模式,让人们对那些被认为过于商业化或以盈利为目的的专业筹款机构保持警惕,相比而言他们更愿意直接对慈善组织进行捐赠。

目前看来,不管是从法律上还是从大多数公众、慈善组织的角度,对职业筹款人的盈利模式仍持消极态度,但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根据《民政部关于加强和改进社会组织薪酬管理的指导意见》“绩效工资应与个人业绩紧密挂钩,科学评价不同岗位从业人员的贡献,合理拉开收入分配差距,切实做到收入能增能减和奖惩分明。工资分配要向关键岗位和核心人才倾斜,对社会组织发展有突出贡献的从业人员,要加大激励力度。”也可以通过调整薪酬结构以此激励筹款人员,提升其工作的积极性,使其发挥更大的效用。

 

【作者洞见】

在上述对于职业筹款人的介绍以及职业筹款人费用本质的介绍后我们可以得出几个关键的结论。

首先,职业筹款人费用的本质在于确保慈善组织拥有可持续的资金来源。这些专业人士凭借丰富的经验和技巧,能够有效地组织筹款活动,确保公益项目有足够的资金来运作和扩大影响力。正因为他们的专业能力,慈善组织才可以将更多的资源和精力投入到其使命上。

慈善活动支出的本质是为了达成社会公益目标而产生的各种成本。无论是组织志愿者、管理项目、开发技术平台,还是与供应商协调,这些都是实现公益目标所必需的环节。慈善活动支出的目的是确保这些环节顺利运转,从而推动整个公益项目的进展。

第三部门(公益慈善部门)运作的本质是平衡资源与需求,确保公益组织能够持续发展并解决相关的社会问题。他们的聚焦应当在于思考如何通过更有效的路径去解决相关的社会问题。

既然慈善活动支出是不可避免的,那为什么不让更专业的人去做更专业的事?职业筹款人和其他专业人士的参与,可以帮助慈善组织更高效地运作,使得资源得到更好的分配与利用。通过专业化的筹款和管理,慈善组织不仅可以实现其目标,还可以扩大影响力,为社会带来更大的良性改变。

因此,笔者认为当我们在评价筹款费用或慈善活动支出时,应当从长远的角度看待这些成本。职业筹款人和专业化的运营并不是浪费资源,在监管充分的情况下,而是确保慈善组织可以持续发展的关键。正是这种专业化的投入,才让慈善组织能够更好地服务于社会,解决那些迫在眉睫的社会问题。

社区互助式疾病预防系统 – 缓解治疗导向的医疗系统重压

第三部门关键词:社区公益、医疗

社会问题:治疗导向的医疗系统会对国家财政构成压力,且在疾病发生后的干预,会导致更高的患病率和死亡率。

大家常常等到身体出了问题才去看医生,但这种行为会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首先,公共医疗系统的负担会变得过重,因为治疗疾病往往比预防更加昂贵,这可能导致医疗资源短缺和长时间的排队等候。其次,治疗疾病所需的医疗资源和人力会增加医疗费用和医保开支,对国家的财政构成压力。此外,过度依赖治疗阶段也会导致医疗系统效率下降,因为预防和早期诊断通常更加有效且成本更低。而且等到疾病恶化才就医可能会导致更高的患病率和死亡率,对整个社会的健康和福祉造成影响。因此,一个健康的社会需要重视预防医学,而不仅仅是医疗治疗,以减轻医疗系统的负担并提高整体健康水平。

而在许多偏治疗的国家和地区,一些问题已经暴露出来。比如在传染季,医疗资源挤兑的情况下,我们常常看到医院里忙碌的医生和护士们,竭尽全力地治疗已经感染的患者,但时常会忽略防止这些感染的重要性。这种偏向治疗的趋势使得许多患者在接受医疗服务期间不幸地感染了疾病,甚至可能因此丧命。根据联合国发布的报告可知,良好的感染预防和控制规划可以减少医疗保健相关感染高达70%[1]。因此在我们的医疗系统中,我们需要更多的关注和资源投入到预防措施上,而不仅仅是在治疗方面。只有通过预防措施,我们才能真正保障患者和医护人员的安全,提高卫生保健的质量。

第一部门的局限性:以香港为例,社区的老龄化在及在地医疗需求的上升,挑战传统单纯通过增加医疗开支来解决问题的模式。

而在香港,同样也有此问题。香港政府也正在采取措施将医疗重心从治疗转移到预防,并将重点从医院转移到社区,以改善全民健康。香港政府部门卫生署提供了临床服务,并将基层医疗健康服务逐步整合到社区医疗健康系统中,以提供综合的基层医疗服务,并减少服务重叠。长者健康中心在这一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为长者提供综合基层医疗健康服务,并积极应对疫情挑战,提供疫苗接种服务等。随着地区康健中心的投入运营以及两者之间合作的加强,长者健康中心的服务将逐步整合至地区康健中心,以提供更全面和高效的服务,包括健康评估、健康教育和慢性疾病治疗等。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香港的老龄化问题使得其偏治疗的医疗系统问题更加严峻。目前香港是成为全球人口老龄化速度最快的地区之一。这个趋势不仅导致医疗和社会照顾需求的增加,也加剧了慢性疾病患病率的上升,如高血压、心脏病和糖尿病等[2]。尤其在老年人群中,这些疾病的患病率更是显著。这些慢性疾病不仅增加了医疗支出,还对整个社会的生活质量和经济产生了负面影响。在此背景下,香港现有的医疗系统正变得越来越脆弱,面临着持续发展的威胁。医疗系统的偏向治疗导致了更高的医疗成本,并加速了医疗卫生开支的增长。尽管香港的医疗开支占GDP比例很低,但公共医疗卫生开支占税收比例却是全球最高之一。这说明虽然该地的医疗体系很有效率,但面临着老龄化问题日益严重的情况下,传统的应对方法如单纯通过增加医疗开支来支持公立医院系统显得有些力不从心。

第三部门的介入方式:社区慈善+志愿者模式,通过整合民间资源和力量,为社区提供更为个性化和细致的服务。

因此引入第三部门的介入是至关重要的。社区组织、非营利组织和志愿者机构等第三部门可以提供更为个性化和细致的服务,包括健康教育、疾病预防和居家护理等。通过合作,第三部门可以填补现有医疗系统的空白,为老年人提供更全面的医疗和社会照顾服务。这种综合性的合作模式有助于更好地满足老年人的需求,减轻医疗系统的压力,提高整体社会的健康水平。举个例子,有一个很棒的项目是由“狮子会与香港浸会大学中医药慈善基金 ”推出的“长者爱心诊证卡”“狮子会与香港浸会大学中医药慈善基金”是一个政府认可的非牟利慈善团体,旨在服务贫困的长者,让他们可以低廉的费用享用优质的中医医疗保健服务。自2007年,年满65岁香港永久居民,及低收入、长期病患及个人经济的有困难人士通过申请,可收到“长者诊证卡”及价值2000港币的中医药现金优惠券。持有该卡片和优惠券的申请者可以前往香港浸会大学中医药学院的中医药诊所,享受诊疗、治疗或调配药物服务。每张优惠券可用于获取中医诊疗服务和基本草药,或者用于减免调配药物、针灸、骨伤或推拿服务的费用。

该计划迈向第15年时,“狮子会与香港浸会大学中医药慈善基金”推出了“网上诊症及送药到户服务”,支持年长者到长者中心免费接受网上诊症及送药到户服务。这个项目旨在帮助市区和偏远地区的年长者,特别在是新冠疫情期间,他们可以获得所需的医疗服务,而无需担心长途跋涉,或在医院增加其他疾病感染的风险。长者们只需预约,然后提交相关资料进行初步评估,随后在长者中心通过视频软件接受远程诊疗。这种方式既方便快捷,又能减少交通时间和感染风险。而且,中医师会将处方中药颗粒冲剂送到政府在地区及邻舍层面为长者提供服务的“长者中心”,再由团队派发到他们所在地,这样长者们就不必亲自前往医院或药店,极大地提高了服务的可及性和便利性。比如,85岁的张婆婆居住在沙头角偏远地区,她因为疫情和健康原因不愿外出就医。得知附近的长者中心提供网上中医义诊后,她立即报名参加,希望通过这种方式调理身体。这种服务让她能够安心地在家中接受医疗服务,减少了外出的风险和不便。

类似的情况也发生在80岁的谭伯伯身上,他觉得长者的免疫力较差,不愿意频繁外出。因此,他对能够在家中接受网上诊疗的服务感到非常满意。这项服务不仅为长者们提供了治疗和帮助,还让他们能够在家中感受到社会的关爱和关怀。

这种创新举措不仅仅是为了解决长者的医疗需求,更是在疫情期间向他们传递温暖和关怀。通过这样的创新,香港社区可以更好地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医疗挑战,为长者们提供更全面、便捷的医疗服务,从而提升整个社会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1] 世卫组织网站主页/新闻稿/世卫组织发布首份关于感染预防和控制的全球报告https://www.who.int/zh/news/item/06-05-2022-who-launches-first-ever-global-report-on-infection-prevention-and-control

[2] 香港医管局统计的25种常见慢性疾病中:高血压、糖尿病、高脂血症、冠心病、中风、慢 性阻塞性肺病、慢性心力衰竭、慢性肾病( 3A 至 5期)、青光眼、骨质疏松症(以髋部 骨折估算)、乙型肝炎、抑郁症、认知障碍症、柏金逊症和癌症,包括大肠癌、乳癌、 肺癌、肝癌、前列腺癌、子宫颈癌、子宫体癌、卵巢癌、鼻咽癌、胃癌和非霍奇金淋巴

[4]慈善基金喜获四十万港元支持长者爱心诊症咭计划 2013年05月30日https://cmcfoundation.hkbu.edu.hk/cn/news/55

[5]新闻稿:慈善基金推出长者网上义诊及送药到户服务支援本港一千名市区及偏远地区年长患者的医疗需要https://cmcfoundation.hkbu.edu.hk/cn/news/214

 

细看这个例子,我还有有疑虑。想起国内疫情期间,也采用了这个模式或者国内医院也在推动这个网上诊断模式。这个模式细细琢磨起来”第三部门“必要性就显示的没那么足够。“社区互助式疾病预防系统 – 缓解治疗导向的医疗系统重压”理念特别好,但例子一般。大家也判断下。北京交通广播报道:国内《每天送药200单!接送就医50次!宏福苑社区志愿者为居民健康保驾护》https://mp.weixin.qq.com/s/bdZT4Y1VX_FBse30WM3yKg

那些你不知道的501(c)(3)的冷知识

国内公益人对于501(c)(3)说不上眼熟,多少也有点儿耳熟。很多人经验中,将501(c)(3)与美国的慈善组织划等号。从实践角度来说,不能说这是错误的。然而实际上501(c)(3)不是一种机构类型,而是美国《内部税收法典》501(c)(3)条(Internal Revenue Code §501(c)(3))规定的一种税务身份。这种税务身份适用于符合资格的慈善组织、教育机构、宗教团体以及其他一些特定类型的非营利组织。跟香港Sec88(即香港《税务条例》第88条慈善团队税务豁免)一样,经常会用Sec88和501(c)(3)来指代香港地区或美国的慈善组织。

关于501(c)(3)有很多热知识,有些人知道,有些人不知道。同时也有很多有趣的冷知识,笔者就借此文来带大家盘点一下。

  • 501(c)(3)慈善组织更类似于我国的社会组织而不是慈善组织

虽然在很多翻译中,经常把501(c)(3)翻译成为慈善组织,事实上,501(c)(3)跟我国慈善组织的范围是不一样的。

由于我们国家慈善组织是《慈善法》项下一种属性认定。满足条件的基金会、社会团队和社会服务机构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该等属性认定。而事实上,在美国,获得501(c)(3)税务身份的资格,实际比我国的慈善组织范围要更大。申请501(c)(3)税务身份,需要至少满足两个条件,一是专门为慈善目的设立,包括为宗教、慈善、科学、公共安全、文学、教育目的、体育或竞赛或社区公益;二是收入不属于机构内部私人利益或任何其他个人利益。

换言之,501(c)(3)系为公益慈善目的设立的非营利性机构。因此,501(c)(3)更类似我国的社会组织,即所有的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以及公益性的社会团体(不包括行业协会商会)。

  • 501(c)(3)税务身份有“一箭三雕”的功能

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获得501(c)(3)税务身份后,可以1)免联邦所得税;(2)免州所得税;(3)向具有501(c)(3)税务身份的组织捐赠的捐赠人可以抵税

经过501(c)(3)的认证,至少可以证明机构是为公益慈善目的设立、机构的目的是为服务公共利益而非某项私人利益,机构的所得不会向任何个人分配。由于很多州的所得税免税条件是与联邦相同的,因此,一般获得501(c)(3)税务身份后,机构便可以免缴联邦所得税收。例如加州,允许已经获得501(c)(3)税务身份的慈善组织通过递交一个非常简单的3500A表,就可以同时申请州所得税的豁免。尽管在州税方面,仍然需要递交初始3500或3500A表,并在后续每年递交199表,以获得州税豁免,但这并不是一件实质性或复杂的申请流程。

  • 501(c)(3)如果在中国境内开展活动要依据ONGO

由于501(c)(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ONGO法)项下的境外非政府组织的定义,因此,如果一个机构具备501(c)(3)的身份认证,那么这个机构在中国境内开展活动,就一定要按照ONGO法设立代表机构或者办理临时活动备案。其实在501(c)家族中,满足我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定义的,不仅仅是老三,即501(c)(3)。事实上,除了501(c)(1)政府机构外,其余在中国都可能是境外非政府组织

  • 501(c)(3)可以开展的活动品种繁多
  • 筹款:形式基本不受任何限制

美国不区分公开募捐和定向募捐。美国的监管只在乎(1)是不是为了慈善目的筹款(如不是慈善目的,就应缴税或失去免税);以及(2)绝对不可以错误陈述甚至欺诈。

因此,501(c)(3)在开展筹款活动之前,一般不需要获得任何的资质或批准。但是一旦获得任何一笔捐赠(不管金额多少),在各州通常就会被要求立即进行备案。

备案方式比较简单,往往是向监管部门(通过州总检察长)进行一次初始备案,而后每年提交年表,汇报当年的接受捐赠和使用捐赠的情况。在美国的监管体系下,滥用501(c)(3)免税身份或虚假陈述甚至欺诈的后果是很严重的。例如,私分501(c)(3)财产,可能面临税务部门的调查和罚款,同时丧失免税资格。而虚假陈述或欺诈则属于犯罪行为。例如,捏造慈善活动或以虚假的慈善目的进行筹款,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严重情况下(例如诈骗等),可能会构成重罪(felony)。

尽管违法的后果非常严重,但是法律给予501(c)(3)的自由也是非常多的。只要机构坚持自身的公益慈善目的,筹款形式基本不受任何限制,电话、电邮、设立网站、跟商业联合推广慈善、开展慈善活动筹款、点对点筹款、聘用职业筹款人,都是可以的。

  • 可以作为慈善信托受托人,也可以作为互助型信托的管理人,也可以作为慈善筹款平台

除了特定领域公益项目的执行外,501(c)(3)根据自己的公益慈善目的,不但可以作为慈善信托的受托人,还可以担任互助型信托的管理人。

例如,在美国的信托制度下,家长可以为心智障碍的子女设立特殊需求信托(special needs trust),这是一种私益型的信托。可是这种私益型的信托设立门槛和成本很高,信托公司或银行收取的管理费也很多。而且,往往只能解决财务传承问题。一些501(c)(3)就会作为管理人,设立一个特殊需求信托池,将这些私益型的信托放在一起进行管理,成为一个互益型的管理模式。在这种情况下,家长可以与501(c)(3)签订一个简单的合同加入,而且往往起始费用不高,管理费用也比自己设一个特殊需求信托(special needs trust)低很多。同时,专业的501(c)(3)还会为心智障碍人群提供各种专业的财税、志愿者服务以及健康服务。

同时,501(c)(3)也可以运作慈善筹款平台(类似我国的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发布平台,但功能更多一些。

  • 可以聘用职业筹款人可以聘用职业筹款人,既包括商业筹款机构也包括筹款顾问

501(c)(3)自身没有筹款能力或筹款资源,怎么办呢?很多的501(c)(3)都会聘请职业筹款人来为他们进行筹款。这样,501(c)(3)机构就可以更专注地致力于自身公益慈善目的的实现。

美国的职业筹款人需要在开展筹款活动前先行注册,一经获得捐赠他们会自动成为慈善信托的受托人,需要严格确保所筹得的款项立即向慈善组织拨付。例如在加州,法律规定,职业筹款人筹款活动结束后的至多5个工作日,就需要向聘用他们的慈善组织拨款,不得延误。

  • 捐赠

501(c)(3)可以向其他受益人进行捐赠,受限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定,也可以向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受益人或受资助人/机构进行捐赠。

例如,在中国501(c)(3)是ONGO法项下的境外非政府组织。如果501(c)(3)需要向中国的社会组织进行捐赠,需要办理临时活动备案或设立代表处。有一些501(c)(3)如果是作为筹款主体,本身并不在中国开展活动的,也可以通过DAF境外捐赠,由已经在中国注册代表处的其他平台型501(c)(3)履行相关捐赠工作。

 

  • 501(c)(3)是公司!

如果你听到慈善有限公司,或慈善公司,千万不要以为他们在做什么“不轨勾当”。其实在很多把非营利机构作为税收体系一种方式管理的国家和地区,慈善组织都会先行以公司corporation的形式进行注册,而后经由税务身份的获得,成为一个免税机构。一旦获得税收身份之后,跟我们传统理解的社会组织就很像了,例如:只能为公益慈善目的开展活动且不可向私人分配利润等。

 

  • 慈善组织的经营获得,可能也可以免税哦!

与我国社会组织税务管理略有不同的是,在美国是否免税不以简单的捐赠所得或经营所得来区分。进而,他们将经营所得分为两种:相关业务的经营所得和不相关业务的经营所得。其中不相关业务的经营所得,才是需要缴纳税收的。

例如,对于一个女性职业赋能的机构,在一次活动中,销售相关项目的手工作品来筹款,并以收入持续用作公益目的。税务倾向于认为,这类经营是与机构的公益慈善目的是一致的。在该等情况下,这样的经营所得,同样是免税的。但是当一个经营所得满足三个条件时,则会被认为是不相关业务的经营所得。这种情况下,是需要缴纳税收的。这三个条件包括:

  • 确为贸易或经营行为
  • 常规行为而非偶发行为
  • 与机构的公益慈善目的并非实质性相关(例如所得独立于公益慈善目的,不用于公益慈善目的)。
  • 外国人也可以设立501(c)(3)?!

由于501(c)(3)是注册在美国境内的。而在美国境内,宪法的平等保护equal protection原则上不允许为设立或从事这些活动增加国籍或种族的限制。尽管equal protection也有例外,一些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可能会有国籍限制,例如,陪审员或公务员等。但至少在开展公益慈善活动方面,是没有国籍或居留限制的。如果外国人在美国设立了501(c)(3)机构,合规义务也不会比本国居民更多。但值得提醒的是,501(c)(3)的设立条件需要有一个实体的注册地址(即,不可是虚拟的注册地),只不过这个实体注册地址即使不在美国境内也没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