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中国企业的全球化发展,越来越多企业开始关注海外慈善布局,不仅是为了履行社会责任,也是在 ESG(环境、社会和治理)要求下提升国际品牌形象。美国是全球最成熟的公益慈善市场之一,许多中国企业在美设立慈善机构,以支持本地社区发展、科技创新或全球公益项目。然而,企业在选择设立 Public Charity(公益慈善组织)还是 Private Foundation(私人基金会)时,往往容易受中国公募/非公募基金会的分类影响,导致误解。因此,我们整理了这篇指南,帮助企业厘清 Public Charity 和 Private Foundation 的主要区别,以及如何选择适合的架构。
I. Public Charity vs. Private Foundation 的常见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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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募资渠道:与中国的公募/非公募基金会不同,美国的 Public Charity 和 Private Foundation 都可以向公众募款,没有公募限制。
- 公益性:Private Foundation 虽名为private但并非私益基金会,它仍然必须具有公益慈善目的,并符合 501(c)(3) 组织的要求,受 IRS 监管。
II. 设立 Public Charity 还是 Private Foundation?关键考量因素
需要注意的是,从IRS审批视角,Private Foundation 是默认选项,除非符合以下情况:
- 业务范围:机构主要从事教育、医疗、科研或文化等领域,具有明显的公共属性。
- 资金来源:机构主要依赖公众捐赠、公开募款或政府合同(5年内至少 1/3的收入来自这些渠道),否则可能被归类为 Private Foundation。
- 小额捐赠比例:如果机构收到大量小额捐赠(代表广泛公众支持),则更可能被 IRS 认定为 Public Charity。
- 治理结构:Public Charity 的理事会应多元化且具有社区代表性,成员不能仅来自同一公司或家族,而 Private Foundation 可以由企业或家族主导。
III. Public Charity vs. Private Foundation 的关键法律区别
- 信息披露:
- Public Charity:需向 IRS 提交 990 表,披露资金流向和受益方,但监管相对宽松。
- Private Foundation:需提交 990-PF 表,详细披露所有资助对象、捐赠用途及投资情况,并遵守 最低支出要求(每年至少支出资产的 5% 用于公益目的)。
- 税收优惠:
- Public Charity:个人捐赠可抵扣调整后总收入(AGI)的 60%,企业捐赠可抵扣 10%。
- Private Foundation:个人捐赠抵扣上限为 30%,企业抵扣上限为 5%。
- 监管限制:Private Foundation 受 自我交易(Self-Dealing)禁令限制,禁止与创办人、理事及关联方进行某些交易,而 Public Charity 适用的相关规则较宽松。由于Public Charity的理事会组成通常更多元,而不似Private Foundation这样的企业或家族属性很强。Public Charity允许与理事会成员或创办人进行交易,但是受到Excess Benefit Transactions的限制,不得超过公平市场价值。
IV. Private Foundation 的两种类型
- 非运作型 (Non-Operating PF):
- 主要向其他公益组织提供资助,类似于中国的资助型基金会。
- 受 最低支出要求(每年至少支出 5% 的资产用于公益)限制。
- 运作型 (Operating PF):
- 直接执行公益项目,如设立自己的学校、研究中心或文化基金。
- 个人捐赠可抵扣 AGI 的 50%,企业捐赠上限为 10%,比非运作型更具税收优势。
- 需证明 大部分支出用于自身公益项目(通常至少 85%)。
本文撰写专家:
林文漪 (上海复观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全球影响力律师联盟GAIL亚太区理事、中国执业律师和美国加州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