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主要分为“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工作保障”三个部分共24条,不仅包含促进社会企业发展的三大原则和总体目标,还包括支持社会企业发展的17条具体政策措施。
《意见》同时还提出要坚持理念创新、发展创新和管理创新。在行业发展上,政府要坚持理念创新,运用创新机制和方法引导建设良好的社会企业发展生态系统;在发展模式上,企业自身要坚持发展创新,运用新模式、新内容,培养核心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在管理监督上,监管部门要坚持管理创新,发展“轻触式监管模式”,构建以信用为中心的监督机制。
综上,成都市政府能够多方面、多部门、多举措培育和发展社会企业,为其在成都的落地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这一方面与成都本身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社会需求有较大的关系,另一方面也体现了成都政府部门开放、进取、勇于创新的改革精神。我们期待这项社会企业的新规定能够切实推动成都当地的社会企业发展,促进社会治理能力的创新与提升,从而能为全国的社会企业政策落地提供更多宝贵的经验。
(作者系华东政法大学法学研究生,上海复恩社会组织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社会企业与社会影响力投资研究课题组成员)